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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医学院2013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2-27 17:13: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附属医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银河决定开展新一轮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温医〔2009134号文件规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的各学院、附属医院及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申请条件:

详见温医〔2009134号文件《温州医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附件一)。

三、评审程序

1、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者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各学院(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推荐至学校研究生院。

3、校学位委员会根据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进行差额评审,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

四、材料要求

1、上交《温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及《温州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审综合表》电子版、打印版一式三份及附件证明材料一份。《导师资格评审综合表》要求用A3纸打印。(各表格见附件)

要求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内容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在研科研项目下达文件目前在研科研课题经费证明(必须由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审核盖章)、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学术论著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内容,SCI文章必须附收录证明)等。

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中所涉及的材料时间原则上要求从200811日起至20121231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中所涉及的材料时间要求从201011日起至20121231日。

3、所有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由所在学院(单位)初审合格后于31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各单位同时上交《温州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材料汇总表》并盖章,逾期或附件材料不齐者概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学院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624) 邮编:325035

联系人:叶慧;Email cassalin@163.com

温州医学院研究生院

20130226

附件一:《温州医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

附件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表格

附件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表格

附件四:《温州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材料汇总表》

附件五:浙江大学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名录2008